以下是本學期國語文競賽的相關資訊
時間為12/25(三)
比賽規則附在下方
有興趣的同學先參考、準備一下~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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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組別(年級) |
日期 |
時間 |
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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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音字形 |
五 |
102.12.25(三) |
8:50~9:00 |
綜合大樓 A+B教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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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 |
五 |
102.12.25(三) |
9:40~11:10 |
綜合大樓C教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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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字 |
五 |
102.12.25(三) |
10:30~11:20 |
綜合大樓 A+B教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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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朗讀 |
五 |
102.12.25(三) |
13:24開始抽題 13:30開始比賽 |
綜合大樓 A+B教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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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南語朗讀 |
五 |
102.12.25(三) |
13:24開始抽題 13:30開始比賽 |
會議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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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演說 |
五 |
102.12.25(三) |
13:00開始抽題 13:30開始比賽 |
綜合大樓C教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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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南語演說 |
五 |
102.12.25(三) |
13:10入座準備 13:30開始比賽 |
家長會辦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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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語朗讀 |
五 |
102.12.25(三) |
13:24開始抽題 13:30開始比賽 |
一年1班教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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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組別 |
競賽時間 |
評分標準 |
競賽規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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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演說 |
五年級 |
3-4分 |
1.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:占45% 2.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:占45% 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 4.時間:超過或不足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一分,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。 |
1.題目於競賽員上台前30分當場親自抽題,抽題後入預備席就坐準備,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,但不得與他人交談。 2.題目以學校人、事、物及生活周遭事物為範圍,五年級當場抽題,不公布題庫。 3.叫號三次未出場,即以棄權論。 4.演說題目與所抽定之講題不符者,視同表演,不予計分。 5.競賽員應穿著便服參賽,否則成績不列入計算。 6.比賽計時以開口說話為起計,只需報上所抽號碼,不可報班級、姓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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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南語演說 |
五年級 |
3-4分 |
1.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:占40% 2.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:占30% 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20% 4.命題:占10% 5.時間:超過或不足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一分,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。 |
1.題目、內容自訂,一律採背稿方式參賽,不可使用閩南語朗讀比賽文章。 2.題目於競賽員上台前20分入預備席就坐準備,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,但不得與他人交談。 3.叫號三次未出場,即以棄權論。 4.競賽員應穿著便服參賽,否則成績不列入計算。 5.比賽計時以開口說話為起計,只需報上所抽號碼,不可報班級、姓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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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朗讀 |
五年級 |
3分 |
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:占50% 2.氣勢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:占40% 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 |
1.五年級內容為課外優良文章,競賽員於上台前六分鐘當場親自抽題。 2.競賽員可在題卷上加註符號,競賽完後題卷歸還工作人員。 3.叫號三次未出場,即以棄權論。 4.競賽員應穿著便服參賽,否則成績不列入計算。 5.比賽計時以開口說話為起計,只需報上所抽號碼,不可報班級、姓名。 6.聞時間到鈴聲讀完該句即結束朗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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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南語朗讀 |
五年級 |
3分 |
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:占50% 2.氣勢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:占40% 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 |
1.比賽前一個月公布三篇朗讀文章。 2.競賽員上台前六分鐘,由三篇文章中抽一篇題目。 3.抽題後競賽員使用自己的題卷,可在題卷上加註符號,自備資料夾。 4.叫號三次未出場,即以棄權論。 5.競賽員應穿著便服參賽,否則成績不列入計算。 6.比賽計時以開口說話為起計,只需報上所抽號碼,不可報班級、姓名。 7.聞時間到鈴聲,讀完該句即結束朗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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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語朗讀 |
五年級 |
3分 |
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:占50% 2.氣勢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:占40% 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 |
1.比賽前一個月公布三篇朗讀文章。 2.競賽員上台前六分鐘,由三篇文章中抽一篇題目。 3.抽題後競賽員使用自己的題卷,可在題卷上加註符號,自備資料夾。 4.叫號三次未出場,即以棄權論。 5.競賽員應穿著便服參賽,否則成績不列入計算。 6.比賽計時以開口說話為起計,只需報上所抽號碼,不可報班級、姓名。 7.聞時間到鈴聲,讀完該句即結束朗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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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 |
五年級 |
90分 |
1.內容與思想:占50% 2.結構與修辭:占40% 3.書法與標點:占10% |
1.題目當場公佈,不得用詩歌、韻 文寫作,文言、語體不加限制;應 加標點符號。 2.三、四年級可用鉛筆書寫;五年級不得使用鉛筆書寫,使用藍、黑鋼筆或原子筆。 3.比賽時可攜帶空白紙及字典。 4.比賽稿紙由學校提供(400字),稿紙上不可書寫班級、姓名。 5.請於比賽開始前8分鐘進場準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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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音字形 |
五年級 |
10分 |
1.一律書寫標準繁體字,每字0.5分。 2.塗改一律不計分,分數相同時以字體美觀者為優勝。 |
1.二百字(字音一百字、字形一百字)。 2.賽前5分鐘開始入座,聞「開始」口令時,始得翻閱試卷作答。 3.如為破音字應直接注讀破音,不必加注本音。 4.答案填寫後不得塗改,塗改不予計分。 5.填寫試卷,一律用鋼筆或原子筆。 6.聞監場員發「起立」口令後,應立即停止填寫。 7.答案試卷不得攜出場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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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字 |
五年級 |
50分 |
1.筆勢與功力:占60% 2.整潔與美觀:占40% 3.正確與迅速:錯別 字或漏字,每字扣 總平均3分,未及 時寫完者,少一字扣總平均2分。 |
1.內容當場公布。 2.一律用傳統毛筆書寫,依照題紙書寫,不必加標點符號。 3.一律使用學校提供之紙張(一人一張為限),用其他紙張書寫者,不予評分。 4.凡未寫完或有錯別字,均按規定扣分。 5.題紙不可書寫班級、姓名。 6.請於比賽開始前8分鐘進場準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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