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本學期國語文競賽的相關資訊

時間為12/25(三)

比賽規則附在下方

有興趣的同學先參考、準備一下~!

項目

組別(年級)

日期

時間

地點

字音字形

102.12.25(三)

8:50~9:00

綜合大樓

A+B教室

作文

102.12.25(三)

9:40~11:10

綜合大樓C教室

寫字

102.12.25(三)

10:30~11:20

綜合大樓

A+B教室

國語朗讀

102.12.25(三)

13:24開始抽題

13:30開始比賽

綜合大樓

A+B教室

閩南語朗讀

102.12.25(三)

13:24開始抽題

13:30開始比賽

會議室

國語演說

102.12.25(三)

13:00開始抽題

13:30開始比賽

綜合大樓C教室

閩南語演說

102.12.25(三)

13:10入座準備

13:30開始比賽

家長會辦公室

客家語朗讀

102.12.25(三)

13:24開始抽題

13:30開始比賽

一年1班教室

 

項目

組別

競賽時間

評分標準

競賽規則

國語演說

五年級

3-4

1.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:占45%

2.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:占45%
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

4.時間:超過或不足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一分,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。

1.題目於競賽員上台前30分當場親自抽題,抽題後入預備席就坐準備,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,但不得與他人交談。

2.題目以學校人、事、物及生活周遭事物為範圍,五年級當場抽題,不公布題庫。

3.叫號三次未出場,即以棄權論。

4.演說題目與所抽定之講題不符者,視同表演,不予計分。

5.競賽員應穿著便服參賽,否則成績不列入計算。

6.比賽計時以開口說話為起計,只需報上所抽號碼,不可報班級、姓名。

閩南語演說

五年級

3-4

1.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:占40%

2.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:占30%
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20%

4.命題:占10%

5.時間:超過或不足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一分,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。

1.題目、內容自訂,一律採背稿方式參賽,不可使用閩南語朗讀比賽文章。

2.題目於競賽員上台前20分入預備席就坐準備,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,但不得與他人交談。

3.叫號三次未出場,即以棄權論。

4.競賽員應穿著便服參賽,否則成績不列入計算。

5.比賽計時以開口說話為起計,只需報上所抽號碼,不可報班級、姓名。

國語朗讀

五年級

3

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:占50%

2.氣勢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:占40%
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

1.五年級內容為課外優良文章,競賽員於上台前六分鐘當場親自抽題。

2.競賽員可在題卷上加註符號,競賽完後題卷歸還工作人員。

3.叫號三次未出場,即以棄權論。

4.競賽員應穿著便服參賽,否則成績不列入計算。

5.比賽計時以開口說話為起計,只需報上所抽號碼,不可報班級、姓名。

6.聞時間到鈴聲讀完該句即結束朗讀。

閩南語朗讀

五年級

3

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:占50%

2.氣勢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:占40%
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

1.比賽前一個月公布三篇朗讀文章。

2.競賽員上台前六分鐘,由三篇文章中抽一篇題目。

3.抽題後競賽員使用自己的題卷,可在題卷上加註符號,自備資料夾。

4.叫號三次未出場,即以棄權論。

5.競賽員應穿著便服參賽,否則成績不列入計算。

6.比賽計時以開口說話為起計,只需報上所抽號碼,不可報班級、姓名。

7.聞時間到鈴聲,讀完該句即結束朗讀。

客家語朗讀

五年級

3

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:占50%

2.氣勢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:占40%
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

1.比賽前一個月公布三篇朗讀文章。

2.競賽員上台前六分鐘,由三篇文章中抽一篇題目。

3.抽題後競賽員使用自己的題卷,可在題卷上加註符號,自備資料夾。

4.叫號三次未出場,即以棄權論。

5.競賽員應穿著便服參賽,否則成績不列入計算。

6.比賽計時以開口說話為起計,只需報上所抽號碼,不可報班級、姓名。

7.聞時間到鈴聲,讀完該句即結束朗讀。

作文

五年級

90

1.內容與思想:占50%

2.結構與修辭:占40%

3.書法與標點:占10%

1.題目當場公佈,不得用詩歌、韻

文寫作,文言、語體不加限制;應

加標點符號。

2.三、四年級可用鉛筆書寫;五年級不得使用鉛筆書寫,使用藍、黑鋼筆或原子筆。

3.比賽時可攜帶空白紙及字典。

4.比賽稿紙由學校提供(400字),稿紙上不可書寫班級、姓名。

5.請於比賽開始前8分鐘進場準備。

字音字形

五年級

10

1.一律書寫標準繁體字,每字0.5分。

2.塗改一律不計分,分數相同時以字體美觀者為優勝。

1.二百字(字音一百字、字形一百字)。

2.賽前5分鐘開始入座,聞「開始」口令時,始得翻閱試卷作答。

3.如為破音字應直接注讀破音,不必加注本音。

4.答案填寫後不得塗改,塗改不予計分。

5.填寫試卷,一律用鋼筆或原子筆。

6.聞監場員發「起立」口令後,應立即停止填寫。

7.答案試卷不得攜出場外。

寫字

五年級

50

1.筆勢與功力:占60%  2.整潔與美觀:占40%  3.正確與迅速:錯別

  字或漏字,每字扣

  總平均3分,未及

  時寫完者,少一字扣總平均2分。

1.內容當場公布。

2.一律用傳統毛筆書寫,依照題紙書寫,不必加標點符號。

3.一律使用學校提供之紙張(一人一張為限),用其他紙張書寫者,不予評分。

4.凡未寫完或有錯別字,均按規定扣分。

5.題紙不可書寫班級、姓名。

6.請於比賽開始前8分鐘進場準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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